56:毒誓(5000)(2 / 2)

一枪爆头 十二龙骑 2971 字 1个月前

舞阳公主低声笑道:“这不是让妳先验验货嘛。好啦好啦,知道妳脸皮子薄,不说就不说吧。不过也别怪三姐,三姐这也是替小八打圆场呢。妳看,现在气氛不是好多了?”

舞阳公主说得倒也没错。经过清阳公主和程立这么一打岔,大厅里的气氛,确实因此缓和了不少。当下赵国公仍然满面笑容,举杯向众宾客敬酒。众宾客也都识趣,当下纷纷举杯回敬,大厅之上,又恢复了一片宾主共欢的热闹。谁都当刚才的事没发生过算了。

虽然大家都很努力,想要当这事没发生过一样。可惜有些时候,并不是装聋作哑,就能掩耳盗铃的。所以这场寿宴,最终还是不复当初。才到初更时分,便已经结束。怎么看都有几分草草收场的味道。

程立和萧剑诗一起,步出赵国公府大门,正要上马离开。身后处忽然传来方小侯爷的声音:“龙城伯,请稍等。”

程立站定回头,见方小侯爷正施施然地走过来。当下抱拳道:“快活侯,有什么指教?”

方小侯爷叹道:“指教不敢当。可是连城火这人,看似大度,实质胸怀并不宽广。今天龙城伯让他当众出丑。他绝对会怀恨在心,并且用尽一切办法,以图报复。龙城伯,千万小心。若有需要,就通知我。相信我在这里,还是有几分薄面的。”

程立默然,向方小侯爷看了老半晌,这才点头道:“好,我明白了。多亏小侯爷提醒。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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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活侯方展眉方小侯爷,正如同其爵位封号一样,是个很懂得怎么寻找快活,很懂得的人。他从来不会委屈薄待自己,一切都要最好的,最奢华的,最舒适的。

就像这辆快活侯府特别定制的马车一样。车箱宽大舒服,雕梁画栋,镶金嵌玉。里面还铺着柔软的天鹅绒地毡。车厢角落处的柜子里,更藏着至少十几个酒瓶子。每一瓶都是千金难买的绝佳醇酿。

拖拉马车所用的,乃是四匹久经训练之宝马名驹。驾车的车夫叫老许,由他所驾驭的马车,无论跑得多快也罢,坐在车厢之内,都只会感觉如同坐在平静湖面上的画舫里一样平稳,甚至根本感觉不出来马车在行走。

挂在车厢内壁上作为照明之用的灯具,俨然以纯白透明的玻璃为外罩。所燃烧的,也不是什么菜油豆油,而是从西域一种地下黑水中所提炼出来的清油,燃烧时不但亮度极强,而且还无烟无味,绝对不会熏眼睛。单单这么一盏玻璃风灯,若没有几百两银子,便休想能够拿得下来。

可是假如想要向白玉京内“万花阁”的花魁诗思,求取一夕之欢的话,区区几百两银子,还远远不足够。

事实上,欲要成为诗思的入幕之宾,金钱,实在只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个因素而已。不管你拿出再多的金子银子,也不管你是个什么身份。若然诗思本人看不上的话,那么照样一概休谈。

此时此刻,诗思就在方小侯爷身边。她穿了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猫—样蜷曲在方小侯爷怀里,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仙花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而成的葡萄,用檀口衔着一半,亲昵地把另外一半喂到方小侯爷的嘴里。

事实上,诗思不但是个温柔而美丽的女人,而且还很聪明,很懂得享受人生,更懂得怎么让男人享受自己。

方小侯爷看着自己身边这个女人,看着她如羊脂白玉般的皮肤,再看她似桃花般绯红的面颊,如春水般温柔的眼波。纵然尚未喝酒,但方小侯爷却微觉熏然,仿佛已经醉了。

方小侯爷轻轻吐了口气,伸手握住了诗思露在丝袍之外,那一只纤柔完美,小巧可爱的脚掌。顷刻间,诗思的肌肤变得冰凉,而且更生出了无数颗极细小的颗粒。

并非恐惧。恰恰相反,已经经历过这个女人的方小侯爷,纵然只是握住她一只脚掌,却也知道这正是诗思开始变得兴奋的证明。

诗思之所以能征服男人,或许,便是因为她每次都能让男人觉得,她已完全被征服。这样的女人并不多,但只有这样的女人,才真正能使男人快乐。

想到诗思那完美的身体,方小侯爷身体里,忽然有一股热流升起。他轻轻叹息着,再度伸出手,要把诗思拥入怀内。然而就在此刻……

毫无预兆地,马车忽然一顿。挂在车厢内壁之上的风灯,也随之晃了两晃。光影摇曳之下,方小侯爷的面颊上,不由得出现了片片阴霾。他放开诗思,扬声问道:“老许,怎么回事?”

车夫老许的声音,透过车厢壁清晰传来。单凭这么一手传音的功夫,便知道他的修为亦颇不弱。至少不在金龙帮的十九人魔之下。

“侯爷,是颜老相爷的马车,停在前面挡住了道。”

“哦?颜老相爷?”

方小侯爷身上的热意,立刻凉透了。他回首向诗思歉意地点了点头,随之推开车厢的厢门,纵身跃下。反手关上门,深呼吸一口夜半时分的凉气,举目眺望。果然看见冷清清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停靠着一辆款式简朴的半旧马车。

假如说方小侯爷自己坐的马车,是那种青砖白瓦,里外三进的大宅门。那么这两简朴马车,顶多只好算是座低矮的泥砖屋罢了。但这简朴马车的车厢左右两侧,却各自挂着一个灯笼。上面正是个“颜”字。

方小侯爷叹了口气,迈步上前,走到那辆简朴马车之前,伸手敲了敲门。无奈地道:“老相爷,都这么晚了,不赶快回去睡觉,还在这里堵人呢?需知道春宵一刻值千金,被您这么一堵,我可是损失了不少啊。”

厢门打开,霎时间,方小侯爷双眼一亮。只因为呈现在面前的,俨然是一处豪华舒适得超过方小侯爷自己那辆马车十倍,哪怕天子所居的寝宫,也要远远不及的所在。在这车厢之内的方寸空间,其中任何一件哪怕再不起眼的小小装饰,也至少价值千金。

比方说,这里也铺着地毯,却并非是普通的天鹅绒,而是羊绒。那羊也并非是普通羊,而是取材于吐蕃与西域沙漠之间,一片荒无人烟的高山台地当中,一种数量极稀少的羚羊。

这种羚羊身体之上,紧贴着皮肤处,生长着一种细密短毛绒。这种短毛绒保暖性极佳,拿来制作成披肩,可以在保持轻巧之余,制作得极尽华丽。

但这种羚羊极为机警,兼且又能在崎岖山地之上奔跑如飞。故此哪怕是最出色的猎人,也未必能够猎得到这种羊。因为太难获取,数量太过稀少。故此,用这种羊绒所制作的披肩,向来被称为“羊绒之王”。又称呼为“沙图什”。哪怕是遥远西方,波斯帝国的皇帝,也以能够得到一条制作精美的沙图什为荣。

通常,要使用三只羚羊身上的羊绒,才能制作成一条沙图什。但此刻,铺在车厢里,被颜老相爷踩在脚下的这条羊绒地毡,却至少使用了数十只羚羊,或许还不止。单单这张地毡,若没有几万两银子,便根本别想能够拿得下。

外表的简朴,与内里的奢华,两者合在一起,俨然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强烈反差。哪怕是向来奢侈惯了的方小侯爷,也不由得一怔。一瞬之间,下意识地感觉到自愧不如。

颜老相爷身穿便衣,足下踏着两名如花似玉,颜色只比诗思稍逊半筹的小丫头,正独坐饮酒。看见厢门大开,他回过头来,向方小侯爷冷冷地看了两眼,忽然一脚把两名小丫头踢开,喝道:“滚下去,好好等着。方展眉,你上来。老夫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