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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枪爆头 十二龙骑 2842 字 1个月前

爪招刁钻,爪劲狠辣,爪功诡奇。这两道恶狼黑影不出手则已,一旦出手,便立刻展示出其不凡根基。只是甫相接触,程立早判断出这两名幽冥血奴的修为,绝不在金龙帮八大天王之下,俱属一流高手。距离绝顶境界,也不过一步之遥罢了。

尽管如此,今时今日的龙城侯,并已非昔日辽东的黑煞神君了。电光石火之际,他嘿声沉喝,手腕猛然一扭。“九曜”刀光应声暴涨,就如经天长虹,堂堂皇皇,惊动十方九州。刀光所过之处,仿佛连虚空亦要为之割裂。金铁之躯在此刀光面前,就与朽木腐土无异,更何况是血肉之躯?

天、地、神、佛、人、兽、鬼,,无物不斩,百无禁忌——天王斩鬼刀!

此刀一出,遇神杀神,见佛诛佛。区区恶狼,何能抵挡?刹那,两头怪物同时发出刺耳尖叫,咒骂着向后返身倒纵,被迫撤招弃攻。但哪怕他们反应再快,终究快不过九曜宝刀。以刹那的细微差别,刀光先后在他们身上臂上掠过。登时血花飞溅——却是腥臭无比。

即使旗开得胜,可在程立眉宇间,却没有什么喜悦之色。反而眉头扭结,呈现出一片疑惑与不解。还有随之而来的几分凝重之色。

无坚不摧的九曜宝刀,居然不能把这两头肮脏怪物的手臂当场卸下,仅仅只让他们受伤见血而已。那是因为下刀之际,程立可以明确感觉得到,自己刀下所切削之物体,绝不像血肉之躯,反而很像是军队中以精钢打造的鱼鳞铁甲。

而且,对方身上更及时衍生出一股柔韧怪力。就像是块涂满了油的厚牛皮,俨然把“九曜”刀劲卸开大半,真正落实在对方皮肤肌肉之上的力量,顶多只剩下十之二三罢了。也正因为被

敌人底蕴未明,程立也不再继续追击。他提刀左右虚劈两下,把沾染在刀上的腥臭血污甩开。举目凝神观望,月色之下,只见五丈之外,一男一女两个“人”屈腿蹲踞于地,正伸出舌头去舔自己手臂之上的刀伤。

这两个“人”,其外形相貌与四周那些半人半狼的怪物相比,倒显得更有人样。至少身上的黑毛并不算太浓密,面孔也更接近正常人类。皮肤同样不是那种让人看着恶心的青黑色,顶多有点苍白罢了。甚至认真看来,那“女子”五官还算周正,十分为满分的话,她至少也有个六七分。

只可惜,世上绝不会有任何一个正常人,会对这“女子”动念的。只因她神态癫狂,看上去就是一副失心疯般的模样。再加上浑身都由内而外地,透发出一股浓烈的腥味臭气,种种缺点加在一起,早已远远超过了其优点,让任何正常人都只想敬而远之。

那个“男人”舔了几下,忽然回过头来,向那“女人”粗声怪笑道:“桀桀桀~~居然刚上场便挂彩了,真丢脸啊真丢脸。狗婆娘妳可记得,我俩已经有多久未曾受伤流血了吗?”

那“女人”也收回舌头,尖声怪笑道:“咭咭咭咭~~我记得我记得。大概是三十六,还是三十七年前?总之差不多就是这左右吧。时间可过得真快啊。想当年啊,那个厉小子也像眼前这小白脸一样,刚交手便让咱们夫妻俩挂了彩,嘻嘻,当真好不威风呢。”

那个“男人”狞笑道:“不错不错,好像就是这样。唉~人老了,就是记性不好啊。那么后来呢狗婆娘,最后怎么样了?”

那“女人”诡笑道:“最后?呵呵,狗公你记性真差。最后那个厉小子当然是哭爹喊娘,跪地向咱们求饶啦。要不是咱们大发慈悲,放他一条生路,厉小子早被咱们的宝贝们啃得骨头都没剩,变成一堆发臭的米田共啦。嘻嘻,呵呵,哈哈哈~~”

顷刻间,这对男女同时放声狂笑起来。那声音绝不像活人的笑声,反倒像是恶犬夜吠。那些遍布四周,数以千计的肮脏怪物,听到这对男女的怪笑,立刻本能地仰首向月,异口齐声地怪叫嘶吼。深夜当中乍听之下,实在教人为之毛骨悚然。

程立面色同样为之剧变,却并非因为这些怪物的嘶吼,完全因为那对男女所提及的人——厉小子。他猛然回头,问道:“厉师兄,他们所说的人……”

“正是厉某人。”

毫不避讳。魔圣淡然道:“这两名奴才,公的叫符迟,雌的叫蔡早。三十多年前,他们是江湖上一对臭名远播的雌雄大盗。经常四出作恶,到处打家劫舍。而且下手的目标,通常都是武林中人。目标在武林里名声越响,越会引起他们的兴趣。

他们下手之际,把目标家中财物洗劫一空,那也就罢了。偏偏为了扬名出风头,他们动手之后,更会抓住苦主,在苦主面颊处刺下‘迟、早’两个字。”

程立皱眉道:“士可杀不可辱。被他们这样侮辱的江湖中人,肯定难过得很了。”

魔圣淡道:“不错。被他们刺青的人,十之八、九,到最后都不堪羞辱,愤而自杀。这对狗男女如此阴损行径,委实教人发指。江湖中无论黑道白道,几乎所有人都视他们如过街老鼠,恨不得把他们砍成肉酱。”

程立道:“既然犯了众怒,想必会有不少江湖人联合起来,围剿这对狗男女。但他们直至今天,还活得好好的。想必也有些过人之能。”

魔圣颌首道:“血河道内,据闻有十大镇宗绝学。这对狗男女所修炼的,正是其中之一:血牙罡。这门绝学合共分为九层。前八层也罢了。修炼最后一层的法门,却邪门得很。竟要生吸活人鲜血以辅助练功。”

“什么?要生吸活人鲜血?”

程立吃了一惊,下意识回头去看那对狗男女。只见那狗男洋洋得意地道:“不错不错。血牙圣罡至高无上的第九层境界,就必须要有活人生命元气滋补,才能够修炼成功。活人身体里,什么东西生命元气最充沛,最滋补?当然是鲜血啦,哈哈~”

那狗婆娘则怪笑道:“人血这东西,香甜馥郁,还略带些胶稠,口感不知道多好,简直是世间的无上美味。小白脸,你没尝过吧?那么不妨也试着尝一尝啊。包管你试过一次,就立刻上瘾了呢,嘻嘻。”

程立面色一沉,自然而然流露出厌恶之色。直到现在他才真正明白,刚才魔圣所说的“这对狗男女当年在江湖上臭名远播”,究竟代表着什么,不说那些受害者,就是程立自己,此刻也确实被这对狗男女给恶心到了。

魔圣冷冷道:“师弟,觉得很恶心吧?恶心就对了。这对狗男女就是这样,恬不知耻,神憎鬼厌。其实本来只是杀人练功的话,那还算不上什么。最要命的,却是他们的血牙罡修炼到三、四层之后,体内就会产生一种邪毒。

当他们生吸活人鲜血练功时,这些邪毒便会通过牙齿,传入受害者体内。邪+毒入体,会让人迅速失去理性,变得疯狂。终于变成一头似人非人,似狗非狗的怪物。六亲不认,人性全无,见了活物就会扑上去撕咬,至死方休。

更可怕的,这种邪毒还有极强大的传染性。被感染邪毒者咬伤,同样也会中毒。如此一传十十传百,最终所有人都会沦为行尸走肉,变成一群见不得光的疯狗!”

程立愕然道:“见不得光?”

魔圣道:“不错。受邪毒感染的所有人形疯狗,全都会发自本能地对阳光感到畏惧。只要稍微照耀到一点阳光,都会让他们无比痛苦。所以,他们只能在黑夜或极阴暗之处活动。

当然,邪毒既然由这对狗男女身上而来,作为始作俑者,他们自己也难以例外。尤其练成血牙道第九层之后,这种症状更变本加厉。让他们永远也只能昼伏夜出,再也不能重见天日。”

程立哂道:“原来如此。那么他们也可说是自作自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