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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枪爆头 十二龙骑 3347 字 1个月前

柳半半则真的只有一半。头发白如银丝,面貌宛如少女,左腿上装着丑陋而笨拙的木脚,右腿上却穿着条绿花裤,露出了光滑纤细柔美的足踝,踝上戴着七八枚闪闪发光的金铜。左臂已齐肘断去,右手偏偏美如春葱……

乍看之下,柳半半就像是用两半完全不同的身体,胡乱拼凑起来的一个怪异存在。拼得虽然很巧妙,却令人一见就会从心底发冷。

江湖中,早已流传着许多关于“玉女天魔”的传说,但只有亲眼看见时,才知道所有的传说,都不能形容出她的邪异和诡秘。更谁也不知道,她究竟有多高武功,多大年纪。大家只知道,她随时都可以把一个大活人分成两半。

但无论是云中叟抑或柳半半,都比不上卫天朋。

卫天朋是江湖中成名已久的大豪。箭法刀法之高,均属一流高手水准,决不在八大天王的刀王,以及五方神煞的箭东神之下。

除去本身武功高明外,卫天朋势力也很大。他麾下的狂风三十六骑,据说一旦纵马冲锋的话,甚至连金龙帮的八大天王,十九人魔,都只能退避三舍。

这样的三个人加起来,绝对要比普通的三十个,甚至三百个人更可怕。但现如今,他们都不再可怕了——死人是从来都不会可怕的。只有活人,才可以让人觉得真正的可怕。

要了他们命的,就是要命的小方。小方用一口名为“魔眼”的剑,杀死了他们。

魔眼是一口宝剑。宝剑就像是明珠美玉,本来不应该有暇疵。但魔眼这柄剑,却是例外。在它那杀人不沾血,明亮如秋水般的剑锋上,偏偏有一点暇疵,看来就像是只眼睛。但这一点暇疵,反而更增加了这柄剑的可怕与神秘。就和小方的剑法一样,也是既神秘,又可怕。

小雷叫做雷沉。他长得并不可怕。恰恰相反,小雷长得很好看。然而,他又确确实实,是名真正的硬汉。无论有多大的委屈,有多么强烈的痛苦,受了多么沉重的伤,他从来都不会留一滴泪,或者说半个字。关于这一点,五殿阎罗最有资格证明了。

五殿阎罗是五兄弟。分别有阎罗伞、阎罗斧、阎罗剑、阎罗刀、阎罗索。是江湖上恶名昭彰,令人闻风丧胆的五名大盗。需知道别人劫镖,只为求财。财货到手了,便很少再有杀戮的。

然而五殿阎罗偏偏就以杀人为乐。他们出手,竟似不为求财,专为求命而来的一样。只要被他们盯上的目标,从来不留半个活口。

所以小雷挺身而出,和五殿阎罗拼命。纵然五兄弟的武器,在他身上已经留下了至少上百道伤口,把小雷直接变成了一个血人。但自始至终,小雷也不曾吭过一声,也始终没有倒下。

五殿阎罗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所以到最后,反而是五殿阎罗先吓得腿软,主动撒手想要走。但到这时候,他们却已经走不得了。一个接一个,他们全都被小雷用家传的“奔雷刀法”,狠狠斩下了脑袋。透露被鲜血喷涌,高高飞上了天,然后又重重落地。

小丁很喜欢看人头飞上天的模样。因为他本身就很向往能够飞。“名满江湖,出人头地”,不但是小丁的夙愿,同时也是小丁父亲的遗愿。

小丁叫丁渐飞。他父亲是个终生一事无成的镖师。为了替父亲争口气,所以他苦练了十三年,每天练七个时辰,练得掌心和脚底都被磨穿。

尤其在那些严冬酷寒的晚上,为了使自已精神振奋,小丁常常拿着一团冰雪,只要—发现自已有偷懒的意思,就把这团冰雪塞进自已的裤子里,那种滋昧,绝不是别人能想得到的。由此可见,小丁对于成功的渴望,到底有多么强烈。以至于他竟能创造出奇迹,连续三天,分别击败了青城、长白、海南等三大剑派的三大弟子。

诚然,青城、长白、海南等三大剑派,都是武林正道栋梁。但正所谓树大有枯枝,族大有乞儿。再怎么名门正派出身也罢,终究很难完全避免不肖子弟的出现。

青城派的“松风剑”史定,长白派的“飘雪剑”葛奇,还有“飞鱼剑”梅逊,就是三大剑派的叛徒。但尽管已经叛出师门,三人在剑法上的造诣,却没有人能够否认。三大剑派一直想清理门户,却始终未能如愿。他们万万想不到,自己一直未能做到的事,到头来,竟被名默默无闻的年轻人给抢先做完了。

在江湖之上,要想扬名立万,出人头地。最佳方法就是找个成名高手来击败他,再踩着他向上爬。千百年来,尽皆如是。

“谭门三霸天”!“杀手搜魂”云中叟!“玉女天魔”柳半半!“怒箭神弓狂风刀”卫鹏!“五殿阎罗”!“松风剑!”“飘雪剑!”“飞鱼剑!”通过这些在武林中声名煊赫之辈,愤怒的小马、要命的小方、心硬的小雷、想飞的小丁这四名年轻人,其实已经出名了!

凌雨诗也知道,这四名年轻人,是在都是难得一见的好料子。只要稍经打磨,肯定立刻就能绽放出璀璨夺目的光芒。所以,凌雨诗决心把他们推荐给自己的夫君程立。这样一来,以后再遇上什么事的话,程立就用不着样样都亲力亲为了。

带着这份类似于“献宝”的心态,凌雨诗所乘坐的马车,终于进入了白玉京。

就和所有第一次进入白玉京的人一样,即使凌雨诗的见识,已经绝对算不上短浅。但她仍然马上就被这座繁华得宛若奇迹一般的大城市,震撼得目瞪口呆。

其实不但是她。队伍里其他人,除去早已来过白玉京的乐大少之外,又有几人能够保持得了平常心呢?

当凌雨诗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的时候,她便赫然发现,马车已经停了下来。透过车窗向外张望,只见整列队伍都进入了一条胡同之中。

这里环境又宽敞又幽静,和外面的喧闹繁华相比,简直就像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而且,整条胡同只有一扇大门,代表仅仅一户人家,便占据了整整一条胡同。

在大门之上,高高挂着一块牌匾。上面是“龙城公府”四个金色大字。于是凌雨诗便知道,这趟漫长的旅途,终于也抵达终点了。

乐大少指挥车队停定,翻身下马,一面擦着汗,一面走上大门前的台阶,伸手就要抓起门环敲响。

但就在这时候,大门忽然率先被人从里面推开。只见一名身穿大内侍卫官服的年轻人迈步上前,拱手道:“请问,是乐四海乐大少么?”

乐大少怔了怔,答道:“正是在下。阁下是?”

那年轻人笑道:“我叫萧剑诗,家父为当朝宋国公。家师就是龙城公。受家师吩咐,率先出来迎接凌师母。请问乐大少,我凌师母呢?”

乐大少连忙抱拳还礼,客客气气地道:“原来是萧公子。凌夫人就在这边马车里。旅途虽然有些辛苦,总算一切安好。”

萧剑诗连忙上前,在马车前屈膝半跪,高声见礼。然后向身后大手一挥。立刻就有阵阵丝竹乐韵,外加上喧天锣鼓声响起,以至于整条巷子,都由此大受震动。

丝竹锣鼓声中,又是一道人影走出。依旧是仿佛天仙化人一样的绝代姿容、虽然身为男子,偏偏教世上绝大部分女子,都为之自惭形秽,甘拜下风。正是龙城公、御林军中郎将、自在山庄庄主、黑煞神君、琉璃宝藏之主、甚至连天子也要称呼一声“姑丈”的程立!

程立的绝世风采,可谓一如往昔。但在他的举止动静当中,却比昔日更增添了几分威仪。这一点,乐大少感受最深了。

心下吃惊之余,乐大少也毫不犹豫,立刻抱拳笑眯眯道:“程兄,不对,现在该改口国公爷了。草民乐四海,参见国公爷,”

程立微微颌首,道:“乐兄,多谢了。今后有什么用得着我之处,程立一定绝不推辞。”随之快步走到马车旁,柔声道:“雨诗,到家了。我来接妳啊。”

马车车厢的大门,应声打开,紧接着,凌雨诗竟急不及待地冲出去,一下子扑进了程立的怀抱之中,欲泪而未曾泪,终于尽数化作款款情深的一句问候。

“夫君,雨诗回来了。这段日子里,你可过得还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