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大为震惊:“陛下,臣何错之有?”
李二陛下白眼一翻:“未能为君分忧,要你何用?”
苏宁顿时就郁闷了。这个自恋狂还真是会给自己找理由脱身啊。要不是自己早有准备还真的不好对付他,不过还好,早就知道了这群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的本性,所以对此早有预料。苏宁笑眯眯的把奏表拿起来。递回给李二陛下。笑道:“陛下,臣准备的应对之策就在其中啊!”
李二陛下皱着眉头顿了一会儿,试探着问道:“重写贞观律就是你的对策?”
苏宁点头:“正是如此!”
李二陛下疑惑道:“这是一件牵扯到整个大唐的大事情。仅仅是修改贞观律,把一些条款加进去,就能做到扭转局面的程度?大唐的局势正在蒸蒸日上,此时使用严刑峻法,恐怕有些不好吧?”
苏宁说道:“昔年诸葛亮治蜀,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上表刘备召集刘巴李严等五人共同制定《蜀科》,《蜀科》乃严刑峻法之典范,但是实行之后,虽然严苛,却得到了蜀民的拥护,从而使《蜀科》成为蜀中法律之基础,蜀中万民安定,才让诸葛亮有足够的底气和实力南征孟获,北伐强魏,诸葛亮用兵不算太过高明,但是治理国家却是一把好手。
他所秉持的观点,就是乱世重宽容,弛世用重典,汉初以黄老之学为治国之策,与民休息,休养生息,积攒国力,以备决战匈奴,这一点,并没有错,但是随着朝廷统治稳固,时日渐久,从乱世过渡到弛世,黄老之学已经难以满足汉朝廷治理天下的需求,以至于导致豪强遍地横行,万民苦不堪言,官府不敢管制的地步。
前秦之覆辙导致后世都认为以严刑峻法治理人民是错误的,这本身就是错误的想法,儒家尚且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之说,本身就在言明律法之重要性,蜀汉立国四十余年,国内矛盾很小,基本没有大型叛乱事件和汉民造乱,原因就在于诸葛亮治蜀采用的法制措施,将礼和法完美糅合,采用前秦之严法,也有儒家之宽容,相互配合,相得益彰,蜀地遂安。
而如今大唐也渐渐远离乱世,粮食产量逐年增高,财货数量也日渐增多,万民已经渐渐脱离了前隋之乱带来的恐惧,开始正常生活,而这生活一开始,就难免会激发各种矛盾事件,大唐如今的情况就可以视作汉文帝即位之后,黄老之说继续大行其道,无为而治占据主流意识。
随后也就可以想见,而且大唐和大汉不一样,大汉作乱的是地方豪强,大唐作乱的会是富商大贾,大汉的地方豪强以权势和武力作乱,大唐的富商大贾将以钱财作乱,这倒也并不意味着是绝对的,但是等到海上贸易兴盛起来,大唐国内的财富越来越多的时候,那个时候,肯定会发生大的动乱。
所以臣才会如此担忧,商人有钱,没有权,但是他们就不能以钱货贿赂官员取得权力?陛下可以在长安遍地撒网,使御史掌控一切,但是大唐各地需要多少御史才能填满?一个御史当真可以阻止一切贪污之事的发生?诸葛亮可有遍地撒出御史以监察各地官员?
没有,都没有,因为臣认为,绝对的杜绝贪腐之事是不太可能的,正所谓水至清则无鱼,凡事过了,就不好了,但是将贪腐之事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却是可以做到的事情,而能够做到的,只有法!”
李二陛下深思良久,微微点头:“你说的有理,但是,如何立法?如何颁布实施,如何让所有官员都遵守此法律,怕是没那么容易吧?”
苏宁一度有些想要让李二陛下允许各地设立自发的民间组织,类似于咨议局之类的民主组织去监管的当地官员,让官员的权利受到限制,从而被震慑,可是想了想大唐以民告官不论是否胜诉首先有罪一说,就知道这一点肯定行不通,与其自找不痛快,还是慢慢来比较好,不要把这个**oss给吓坏了……
“这一点臣也无甚把握,但是臣知道的是,强力打压商务发展是愚蠢的做法,只能通过法律手段逐渐引导,究竟如何引导,前人没有给出答案,只能让后人慢慢摸索了。”苏宁老老实实地说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