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2 / 2)

待谢中奇接了帖子,又客套了几句,向秀方才转身离开。

只是林可和谢中奇以为他行得远了,却万万想不到向秀在墙根拐角处一绕,却进了附近一辆马车。

马车上坐着一个老者,这老人耳顺之年,精神矍铄,用干瘦的左手抚着胡子,右手却拿着一张纸,纸上赫然就是刚才林可念的那一句诗词。

“子期,你看看,我把那句诗写下来了。”

他摇头晃脑地又念了一遍,咂了咂嘴,笑着说道:“真是一句好诗。以沧海之水和巫山之云隐喻爱情之深广笃厚,曲折委婉,含而不露,唉,为师不如啊。只可惜那位唐宋居士已然过世多年,这首诗怕是补不全了……”

“这倒是未必。老师,说不定您还有这个机会,见一见这首诗的作者。”

向秀笑意满面,悠然说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读来与天净沙·秋思的风格却多有不同,不像是一人所作。”

林可没打算将人家的诗据为己有,然而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有趣,你越宣扬自己有,别人越以为你不过在虚张声势,其实没有;你越是说自己没有,别人却以为你藏着掖着,其实是有的。

司马康闻弦歌而知雅意,怔愣了一下,便道:“子期,你的意思是……莫非这林可林梅素?”

“这也不过是我的猜测。”

向秀笑道:“我只是觉得,林可或许在藏拙。”

☆、第27章 历史

猜到林可在藏拙,向秀心中好奇,却不打算继续深究。

这世上各人有各人的苦衷,何必硬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徒然惹人厌烦?时候到了,交情到了,自然也就什么都知道了。

司马康端着架子,不肯同林可这等武夫折节相交,却又舍不下那些精彩绝伦的诗词。向秀只好出面,代替自己的老师招待林可和谢中奇,他本是洒脱之人,对林可的身份没有什么芥蒂,一来二去,倒与林可、谢中奇成了朋友。

林可终于有机会踏足白鹿书院的藏书阁。

从一开始,这就是她真正的目标。她想要更好地活下去,就必须了解这个世界。但在没有印刷术的古代,书,尤其是被排除在科举之外的史书,着实算得上是一种奢侈品。不是耕读传家百年以上的清贵大户,很少会收藏有这类“没有价值”的史书。而白鹿书院的藏书阁中,则有许多外面没有的珍本、孤本,林可垂涎已久,如今终于得偿所愿,一头便扎了进去,足足在阁中泡了五六天,才舍得从里面出来。

大楚用的也是繁体字,部分文字的写法含意与林可原先的世界有些不同,却并不妨碍阅读。只是文言文着实拗口,林可花了大力气,才将这个世界的历史脉络给大致摸清楚。

两个世界的历史,是从隋朝开始分岔的。

唐朝不曾取代隋朝,而隋炀帝的谥号,也成了一个 “景”字。隋韩启楚,自隋以来,大楚已经是第四个朝代了。楚朝的国姓为王,这皇位从□□传到儿子,再到儿子的儿子,再再到儿子的儿子的儿子,这第四个皇帝王羽之却是个不安分的,硬是要改官职查隐田,这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不到三年,这倒霉皇帝就被兄弟从龙椅上拱了下去。

不过这跟全天下的老百姓没什么关系,换了个皇帝,日子还是一样地过。只是自此之后,大楚国运渐衰,北方的游牧民族倒是趁机兴起,新邻居北齐便成了大楚的强敌。百年来,两个国家磕磕碰碰、打打杀杀,彼此间结下了血海深仇。幸亏现今北齐的皇帝耶律祺祥一向没有什么雄心壮志,除了每年秋天派兵来大楚打草谷,倒也没有什么旁的大动作。所以这几年大楚境内烽烟四起,边疆却还算和平。林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头上顶了个主角光环,这才倒霉催的,一穿越就遇上北齐的骑兵,差点将老命丢在长莱县城。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古代的朝代少有能超过三百年的。掰着手指算起来,这大楚的气数也差不多到了该尽的时候了。

乱世人不如太平犬,林可叹了口气,只觉得自己的心不住往下沉。

历史的车轮轰隆隆地轧过来,她能力有限,能保住自己的命就不错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把谢中奇、林寡妇、蔡双他们一块儿从轮子底下拽出来。

不过这会再操心也不顶用,林可想了想,便将这件事暂时抛到了脑后,打算先回小谢府吃顿饱饭再说。

她这些天呆在书院里两耳不闻窗外事,好不容易回来了,谢府的下人一下就忙碌起来,又是做吃的,又是烧洗澡水。林可吃饱喝足,正打算眯上一觉,就发现林寡妇站在她卧房门口,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林可愣了愣,脸上便露出笑容来:“林嫂子,怎么,有什么烦心事吗?说出来,我替你办了。”

林寡妇闻言,望着她看了一会,轻轻叹了口气:“唉,你这……真是越来越有男人的样子了。”

林寡妇是唯一知道林可真实性别的,眼见这么一个小姑娘整天刀里来箭里去的,心中实在不怎么好受。可她生怕说漏了嘴,给林可带来什么麻烦,少有像今天这般直白地将自己的担忧说出来的。

林可微怔,随即歪着头看她,笑道:“林嫂子,你怎么突然说这样的话,莫非是被我给迷住了?”

阳光下,她眉头舒展着,微微勾起的唇角隐含笑意,委实是个俊朗好看的少年郎。饶是林寡妇早知她是个女子,此刻也忍不住面上一红。

“呸,你说的什么胡话,我都一把年纪了。”林寡妇道:“不过你这皮相,实在是个祸害。”像是想到了什么,她从怀里掏出一块白色的手帕来。

手帕上写着字,竟是一首情诗,正是桑双的字迹。

林可接过来一看,脸上的笑容便渐渐没了,愁眉苦脸道:“是阿双托人送来的?”

“是她楼里一个丫头前天送来的。”

林寡妇不赞同地看了她一眼:“这姑娘也是可怜,你不想误了她,所以故意远着她,这我也懂。但这种事,最拖不得,一拖二拖就成了仇。你不是弄了个土匪夫人当幌子吗,我若是你,就当面锣对面鼓地同那蔡双姑娘说个清楚,就说你已经有喜欢的女子了。早早同她断了,对她好,对你也好。”

回到天水以来,林可一次也没去见过蔡双。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谁能想得到闺蜜居然想要跟她一起坠入爱河?

自从知道蔡双喜欢自己之后,林可就陷入了两难之中。她不想失去这个难得的闺蜜,却又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蔡双,人在这种时候,就容易逃避,林可也不例外。

拖得越久,对蔡双的伤害就越大。

林可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她真的很害怕拒绝蔡双之后,对方伤心之余再也不肯见她。在现代,她可没少见过情侣分手之后,老死不相往来的事情。

不过林寡妇一番话像是当头棒喝,林可深吸了一口气,开口道:“你说的对。林嫂子,你能不能派人去明月楼,问一问阿双,看她什么时辰方便。我今……不,还是明天吧,今天我养一养精神,明天就去见她,把话说个清楚,然后给她赎身。从此以后,她愿意怎么活,就能怎么活。希望她能找到一个真正喜欢她的男人。”

“赎身?”

林寡妇登时吃了一惊。作为一个在乱世求活的“贫民”阶级,她对金钱特别敏感,分分钟就抓到了一个关键词,忍不住就道:“蔡双姑娘可是红倌人,这要一大笔银子吧。”

“你不知道。”林可冲她一笑:“我别的没有,就是有钱。”

☆、第28章 统领

有钱人林可第二天便来到了明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