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这是个不可理喻却又很平常的剧本。根据角度的不同,有多种诠释的方法。就仿佛是个故意把定义这部电影性质的权力全部扔给观众,躲在暗处偷偷看他们各种撕逼的小恶魔一样。
故事中的主人公,名叫樱云。从生下来就有吃虫癖。但因为怕被当作异类,一直抑制着这个欲望。单看这点他是个怪胎。
但是,如果除去这个设定的话,在陆群看来,主人公的人生却又几乎是一帆风顺。
他年少成名,大学毕业后写的处女作《隐忍的少年》赢下新人文学奖,轰动全国,一炮而红。之后又获得名师青睐,成为他的闭关弟子。这也直接将他推向了文学界的巅峰。
理所当然的,之后数年他出版的小说几乎每部都红到发紫,全国各大主流文学奖项拿到手软。
而在30岁时,他娶了豪门的千金小姐,妻子却也是个贤惠善良的女人。他们生下一双儿女,过得幸福平淡。
之后中间一段剧情,樱云几乎没什么异常。专心写小说、疼爱妻儿、出席各大颁奖典礼、在各大名校给学子们演讲,传授经验。
这段剧情无聊透顶,甚至让陆群感到有些厌烦——社会这么艰难,凭什么你tm能过得这么顺利啊。顺利到几乎让陆群忘了他有吃虫癖。因为剧情在这时根本没有展示任何关于樱云吃虫癖发作的暗示。
但是看到下一段,陆群心中却隐隐产生了不安感。
下一场戏一开始就将樱云的人生像垃圾桶一样一脚随意地踢开,小心翼翼地把镜头切换给了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少女。
她叫花郎。台词不多。性格也有些孤僻。
花郎光着脚,走在大街小巷,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直到她走到一座桥上,扶着桥栏,眺望着天边,目光迷惘无助,嘴角却又含一抹痴迷的笑。
直到夜幕降临,周围再没有人影。只剩下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醉汉,醉眼迷离地唱着跑调的歌曲。还有一个在无人的大街,拿着传单,垂着脑袋,默默站着不动的小丑。
下一刻,从少女的发间,暴露在衣物外的地方,慢慢地爬出了一条又一条的虫子。
虫子大小不一,种类多样,再加上漆黑的夜色很难分辨。
有幼小的蜈蚣、有发紫的毛毛虫、有漆黑的独角仙、斑斓的天牛,等等无数条虫。令人眼花缭乱,汗毛竖起。
花郎仿佛早就习惯了这些,没有任何惊奇之色,默默任它们攀爬,在自己的躯体上游动。最后有的离开,有的又回到她的身体。
花郎是个身世悲惨的少女。她无父无母,天生身体里就养着虫子。她拼命抑制着让虫子离开身体的欲望,但有一次却失败了。这也让她从福利院被赶出去,变得无家可归。
花郎对人间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她只喜欢月亮。内心只有一个疑问——她,到底为何而生?
看到这里时陆群心里就一个想法——樱云要出事,要出大事。
剧情发展也正如陆群所想,不久樱云为了寻找下一本书的灵感,独自开始旅行,全国各地乱跑。游山玩水,很是惬意。
樱云在美好的旅途中,和一个又一个崇拜尊敬自己的忠实读者邂逅。他回顾起自己的人生。名利双收,家庭美满,一个人生赢家应该有的,他全有了。
既然这么幸福,区区吃虫癖,他为什么就不能下狠心一辈子封印起来呢。樱云立下誓,决定从此再不吃虫子。
作为纪念,樱云决定将这些年为了抑制吃虫癖而在胳膊上自残留下的伤痕,去医院全部抹消掉。
但问题也从这里开始。花郎被好心的医院院长收留,在这儿当起了护士,也成为了负责看护樱云的人。
樱云和花郎互相一见钟情。樱云在不断往返医院的这段时间里,和花郎坠入爱河。
二人互相隐瞒着秘密。樱云隐瞒了自己有家室的事情。花郎隐瞒了自己养虫的体质。
“很一般,但为什么这么窝火呢……”陆群有些苦恼,沉思了许久,他想到了一个解释。
这个故事主线很明确,观众不需要多想,一眼就能看出来接下来的发展。如果只是这样,这个剧本最多就是个设定有点变态的三角恋爱情故事罢了。
但是,这个剧本却同时参杂着很多陆群无法理解的东西。比如没有行人却拿着传单的小丑、有恋尸癖的院长、结婚前私生活不检点的樱云妻子,除此之外还有很多。
就照目前为止陆群对末日花的了解,她不是个喜欢做无谓之事的人。
也正因如此,陆群才觉得这个剧本的诠释权在观众的手里。之后,主线故事依旧照着陆群的预想在发展。
樱云将花郎接到自己的城市,写新书的过程中时不时去看她,她每天单纯又幸福地写着日记,写下樱云对她说多么爱她,而最终,他们一定会在一起。
新书出版后如他所料,卖得很火。轻轻松松销量破了100万册。世界各国纷纷买下翻译版权,樱云过得也很春风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