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他在进入大学之前,最后一次踏进b大附中的校园。元亮和吴邵州,以及高中部篮球队的其他同学都早已在篮球场等他了。
“阿迟,接着!”
元亮把一个篮球朝他抛了过来,程迟轻松接过,在手里掂了掂,心里涌起一种很复杂的感觉。
自从开启疯狂学习模式以后,他就再没有碰过篮球了,他以为他已经忘了那种感觉,可是当手掌重新托起篮球,他才发现,那种喜爱仿佛与生俱来,如是生在他的骨子里,他从来没有忘记过。
只不过是摸到篮球熟悉的手感,那种对篮球的特殊感情就轻易被唤醒了。
元亮穿着篮球服,叉着腰站在不远处,看着他怔怔的样子,调侃道:“阿迟,你有将近一年没碰篮球了吧?技术肯定退化了吧?是不是怕输啊?要不要兄弟让一让你?”
听着他如此狂妄地挑衅,程迟冷笑一声:“在我的字典里,没有怕字,更没有输字!”
话落,他单手抛出了篮球,然后直接揪住自己的衣领,脱掉了t恤,换上了科比的24号纪念球服。
与此同时,那颗篮球精准地落进了篮球框里。
“啊!太帅了!”
全场尖叫!
得知程迟要回学校打最后一场球,很多同学都来捧场了,尤其是八班的同班同学,基本上都没有缺席的。
元亮一脸懵地摇摇头,不可思议地道:“程迟还是那个程迟啊!”
“程迟,加油!程迟,加油!”
观众席所有同学自发喊起了口号。
元亮不服地大声道:“喂,你们也太偏心了吧?眼睛只看得到程迟吗?再说了,又不是比赛,输赢又不重要,加什么油?”
观众席有女生大声道:“是谁刚才说程迟怕输的?现在又说输赢不重要,不觉得脸疼哦?”
元亮好生郁闷,转而又笑了起来:“阿迟,我本来还挺舍不得你的,现在觉得你提前离开也挺好的,你在这里称霸太久了,挡着我发光发热了你知道吗?”
程迟邪气地勾了勾唇:“是吗?那你今天要好好地发光发热哦。”
元亮为了发光发热,主动选择成为程迟的对手。队员分配完毕,一场友谊篮球赛正式开始。
其实大家都曾经是高中部篮球队的,都是一家人,真的不存在什么输赢。这场球赛有它的特殊意义,是他们给程迟准备的践行宴,也是程迟对自己的梦想做的最后的告别。
虽然不在乎输赢,但大家仍然拿出了百分百的努力,这是对这个赛场的尊重,也是对程迟的尊重。他们在用这样的方式向青春致敬,向梦想致敬!
那场球赛打得酣畅淋漓,赛场上那个亮眼的24号无数次掀起了比赛的高潮,引得观众席的同学们不约而同地激动站起来。
天空的阳光夺目。
英俊的少年脸上的汗水一颗颗滚落,浑身热气腾腾,却仿佛有永远也用不尽的活力。
他迎着阳光的方向,一个飞跃,抛出篮球,望着它精准地飞入球框,黑眸灼亮。
蕊蕊,我曾经告诉过你,我只能是8号的小飞侠,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了24号的黑曼巴。
今天,我穿着黑曼巴的24号,要跟8号的小飞侠告别了。
因为,我的梦想里一定要有你。
但是曼巴精神我永远都不会忘!终有一天,我会成为那个手术台上的黑曼巴,亲手把你从病魔的手中抢回来。
蕊蕊,等我!我会很快的!
那是程迟的高中岁月里,最后一场篮球赛。发光发热的永远都只有他一个。队友和对手都觉得他疯了,仿佛是要在这一场比赛中,把所有的力气都耗尽。
元亮死心了,自己永远也追不上他呀,可是内心又真的觉得好骄傲。
那个牛逼的男人,是他的兄弟啊!
程迟最后几乎是打到了虚脱,结束的那一刻,他半跪在地上,汗水像雨一样滚落。
观众席上的同学都站了起来,却没人尖叫,没人鼓掌,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很多人眼睛都湿润了。
程迟他,也很不容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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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蕊在唐医生的诊所里呆的时间长了,学到了很多东西,甚至连针灸都学会了,唐医生夸她聪明好学,同时又忍不住叹息,天妒英才啊。
诊所里有一台电视,闲瑕时候,诊所里的护士也会和病人一起看电视。
时蕊不喜欢看电视,没事的时候会翻看唐医生给她的医学方面的书籍。
“这真是别人家的孩子啊,高二就参加高考,而且考了状元,直接被b大录取了。”
一个护士姐姐看了一眼,笑着说:“学霸这么帅的吗?不是说成绩好的都长得不好看吗?”
也许是一种感应,也许是对学霸这个词的敏感,时蕊抬头看向电视,于是视线就定格了。
他还是那么优秀!他已经越走越远了,可她还在原地踏步,永远也追不上他了吧?
“小蕊,他帅吧?瞧你眼睛都看直了。”
听着小护士姐姐的调侃,时蕊脸颊微微红了起来。
他就像一个发光体,走到哪里,都是最耀眼的存在,很难被人忽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