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医生对患者的病情及治疗方案应当告知患者及家属,但没有规定必须书面告知,只有在患者及家属同意手术并且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情况下才能进行手术!”
“综上所述,我认为,急救中心医院急诊科以及李越医生在处理本次事情的过程中,没有犯错。”
鉴定中心这个时候也开始点头:“接受!”
看见鉴定中心这样子,患者家属顿时蒙了!
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现在。
医院不是应该妥协吗?
怎么会这样?
就在这个时候。
最终法院判决书指出:
“根据鉴定意见,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发展过程、手术难度、生存率等因素,法院认为患者的死亡结果主要原因应为其自身疾病转归所致,亦认可承担2%轻微责任,法院认为并无不妥。
判决医方赔偿患方各项损失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并承担鉴定费及专家出庭费用10000元。”
伴随宣判结果!
顿时下面沸腾了起来!
这一次的胜利可能真正意味着医院在医患关系中的一次蜕变!
……
当面对医疗纠纷,希望每位医生都能积极地去看待,一方面全面分析诊疗过程,差缺补漏、总结经验;
另一方面,收集有利于医方/患者的证据,努力说服鉴定专家、法官。
愤怒、抱怨、沮丧、推卸责任、息事宁人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
……
ps:写这个故事可能不是很爽快,但是老手的意思也是希望大家了解发生医患法庭时候一种处理方式。
如果你是医生,不要害怕事情,去收集证据解决问题。
如果是患者,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个东西,老手也是上研究生期间参加导师一次医患矛盾时候,亲眼见证的。
这个过程,也算是真正还原了医患庭审。
希望大家有所了解。
总写病例,我怕会无聊,没想到写这个自己还得查资料,还得打电话,会更无聊……
害,明天继续。
第1516章 我,站在权威这一方!
这一次。
急救中心医院和患者这一次法庭上的公开对峙吸引了很多人的视线。
甚至也点醒了很多医疗单位。
妥协和息事宁人真的解决不了问题。
对于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最合适的手段就是重拳出击。
这一次急救中心赔付两万元已经是有史以来最低的。
虽然依然进行赔钱让人感觉心里不舒服。
但是这个钱,已经属于人道主义关怀的钱了,医院毕竟是一个集体单位,哪怕有人在这个地方自杀,都得给点钱处理。
这似乎已经成了一个特色!
但是,万事儿开头难,这一次的急救中心医院的强硬让很多医院看到了希望。
可能在今后的日子里,这两万元都不需要出,甚至还需要对方来负责法庭的相关庭审等费用。
最后让医闹者赔偿医院几万元的影响公共秩序的钱。
一切皆有可能。
正所谓完事儿开头难,路子是需要先走对,然后再走顺。
这一次,陈沧和急救中心医院急诊六科的一群人出现在了医疗单位的视野内。
而陈沧等人也起到了一个榜样的作用。
审判结束之后,法官看着陈沧,离开了。
临行前给陈沧竖起一个大拇指!
不言而喻。
他虽然也不方便说一些什么,但是意思表达的也足够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