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回─他的興趣(1 / 2)

性能至上 菜鳥 1070 字 24天前

我收起自己的疑問從地板上撿起自己的衣服後進浴室清理一下自己。

當我洗好澡換好衣服走到客廳後看到餐桌上放了兩人份的早餐,那早餐看起來真的有模有樣的,馬鈴薯泥和太陽蛋還有兩個香腸和四塊雞塊,這組合很奇怪,可是都是我喜歡的。

「在看甚麼,早餐要冷掉了,快點過來吃吧。」程在賢從廚房走出來看著正在打量早餐的我講。

「喔...好。」我回過神趕快上前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我依然低頭繼續看著早餐,沒有急著動刀叉。

「這些...真的是你做的?」我慢慢地吐出幾句話,緩緩地抬頭看著程在賢。

程在賢並沒有抬頭,他拿著自己的刀叉很有氣質的切開太陽蛋「那你認為,這早餐是誰做的?在這個房子裡只有你跟我,難道食物會自己跑進煎鍋裡把自己煎熟再跳到盤裡擺盤等著我們吃嗎?」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只是問一下嘛。」我扁嘴小聲地抱怨。

接著我也拿起刀叉開始享用早餐,我不得不說,這早餐真的很好吃,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都是我愛吃的緣故。

等吃完早餐後我負責收盤子洗碗,我邊收拾盤子邊跟程在賢對話。

「你做的早餐滿好吃的,沒想到你居然會做料理,有沒有想過開餐廳或是早餐店。」

「如果做成這樣就能出去開店了,那現在開餐廳的不就一堆了嗎?」程在賢喝著咖啡看著我回答。

「是這樣沒錯啦,可是你有顏值,這一點你就贏了一大半的人了,只要有顏值就有人買單。」我邊打開水龍頭邊回答。

「這樣我寧願破產也不要出去賣東西。」程在賢放下咖啡杯,單手撐著下巴看著正在對著他洗碗的我。

「為什麼?」我抬頭。

「我不想要他們因為我的關係來買我的東西,我想要他們是因為這東西是真的好才來購買的,你懂嗎?」

我遲疑一會,我嘴角上揚看著程在賢「懂,你說得有道理。」

程在賢也對我揚起笑容「碗洗好了嗎?我們去逛街吧,今天少年週刊上市。」

「少年週刊!是今天嗎?那我得趕快了。」我快速地將洗碗槽裡的碗洗乾淨然後抄起包包站在程在賢前面一臉興奮地看著他「快點快點,我想趕快去買。」

程在賢對我像小狗一般的摸頭「急甚麼,書店不會跑掉,漫畫也不會很快賣完的,走吧。」說完,程在賢自然而然地牽起我的手走出門。

他騎車載著我到市區的書局,這書局是暑假我們相遇的那間書局,程在賢牽著我到二樓漫畫區拿兩本少年週刊後就去結帳了,過程中他除了拿錢出來結帳外都牽著我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