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妙妙嘴角抽搐,“你这个变态,想干嘛?又想用我的血吸引丧尸吗?”
陆启明义正辞严,“既然最后肯定要扔,不如利用起来。”
“不要。”她想想就恶心。
“你难道不怕待在这里饿死?”
“死就死,我当初留下来,就没打算活到明年。”
江妙妙说:“反正我是不会再跟你跑出去冒险的,要去你自己去,别拉着我。”
陆启明无言以对,把手机丢到她怀里,走到餐桌边吃饭。
江妙妙下午才吃过自热米饭,肚子里饱着呢,也没兴趣管他,拿着手电筒去冰箱旁的角落里,看自己带回来的豆苗。
豆苗长得有她小腿一半高,叶片都出来了,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开花结豆荚。
要是临死前能吃一锅新鲜的黄豆炖肉,也算是死得值了。
只是盆里养分太少,满足不了生长需求,豆苗明显蔫儿蔫儿的,怕是快要死了。
得给它土啊。
可这别墅里不是铺着地板,就是铺了水泥,哪儿来的土呢?
院子里倒是有,她想提个小桶偷溜出去弄些回来,就怕金半臀不同意。
江妙妙陷入纠结中。
陆启明斜眼瞥着她,“我可以帮你去院子里弄土。”
她猜到他的要求,立刻拒绝。
“我才不卖血。”
“谁让你卖血了?只要长出来的东西分我一半就行。”
“真的?”这个倒是可以考虑。
陆启明道:“不信我,那你就自己去拿吧。”
江妙妙站起来,“你别瞎吹牛,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
他冷嗤一声,吃完饭留下一句“等着瞧”,就上楼去了。
晚上,江妙妙就着可怜兮兮的电量听了两首歌,闭眼享受熟悉的歌声时,忽然十分怀念曾经平淡的生活。
按照原文的进度,逃出去的人应该已经在西藏建立基地了。男女主还在外面打丧尸,救人。
等丧尸爆发期过去,他们便会跟政府军队展开反攻,历经磨难,最后回到城市。
整个阶段持续了十几年,中途死伤无数,活下来的人要么运气爆棚,要么能力爆表。
作为一个废柴,显然她是熬不到那时的。
手机屏保是繁华的城市夜景,她叹了口气,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江妙妙被楼下乒乒乓乓的声音吵醒。
她揉着眼睛下楼查看,只见陆启明拿着菜刀,把一张书桌给分尸了,捡起一条书桌腿,转着圈儿削。
江妙妙疑惑,“你这是在做什么?牙签吗?”
陆启明头也不抬,“做武器。”
“这个能当什么武器?咸鱼突刺?”
“少说风凉话了,准备一下。”
江妙妙顿时清醒了,默默往后退。
“我准备什么?我还没睡饱呢。”
“我引开丧尸的时候,你趁机挖土。看我指令,让你回就马上回。”
她果断摇头。
“不行。”
“你不想种豆子了?”
“想啊,可是也得有命吃。”
陆启明无语至极,“丧尸的注意力都在我身上,有危险的是我,你不会有任何性命之忧,懂吗?”
江妙妙点头。
陆启明神色缓和了些。
“那你去不去?”
“去,等我回房换身衣服。”
她说完就往房间走,进屋后立马反锁上门,冲外面喊:“我才不去送死。”